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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低保审核新规出台放宽条件,精准施策,助力民生保障,引言为更好地保障民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于11月28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对低保认定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以期更贴合广西区情,助力困难群众。
一、放宽限制条件,助力困难群体
《操作规程》对低保认定条件进行了调整,部分限制条件更加宽松。例如,在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情形上,将原低收入家庭的重病重残人员明确为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在重病类型上,将卧床不起1年以上的成年重病患者按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时限改为长期卧床6个月以上。
二、优化家庭财产认定,助力精准救助
在家庭财产认定上,对车辆的规定适当放宽了范围,以长期(6个月以上)正常使用车辆作为限制范围,普通2轮、3轮摩托车不再作为限制范围。同时,对家庭成员拥有车辆后发生重病、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若该车实际购买价格在5万元(含)以下,用于保障家庭成员因罹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人长期就医、康复治疗的小型机动车辆不作为限制范围。
三、调整住房认定标准,助力公平保障
在住房上,申请或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如果拥有2套以上(含2套)产权住房或2个以上(含2个)车位(库),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将不能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新条款对住房的规定删除了新建普通住房和扩建住房的限制,增加了2个及以上的车位(库)限制,并增加了住房的豁免条款,登记为农村集体用地上的不动产权住房,因不能上市交易不再作为产权住房计算。
结尾《操作规程》的出台,体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和民生保障的重视。通过放宽条件、优化认定标准,有助于实现精准救助,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低保政策带来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