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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圆满完成,为自然资源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南宁成功组织了第四批次自治区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验收会,标志着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
验收会上,18个登记单元的地籍调查成果顺利通过了专家组的严格审查。此次验收的成果涉及高峰森林公园、郁江干流、大桂山林场等重要自然保护地、水流及森林等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覆盖11个设区市的33个县(市、区),总面积达31万多公顷。
专家组成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质询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报告、数据库、图件、文字等材料进行了全面论证。经审查,项目成果符合验收标准,为全区自然资源登记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据了解,此次完成的49个自治区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共涉及自然保护地17个、水流17条、区直国有林场15个,总面积达58.28万公顷。其中,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漓江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已成功获得“户口簿”,成为广西首次完成确权登记的自然保护区和水流。
此次自治区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圆满完成,为广西自然资源管理提供了坚实的产权支撑,明确了“谁所有、谁管理、谁使用”的权属关系,为后续的监管、保护、开发利用及所有者权益行使奠定了基础。未来,广西将继续深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全区自然资源管理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