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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春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全面展开,多起案例警示出行安全,引言为确保全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广西公安交警部门近日启动了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旨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整治重点明确,行动全面铺开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4年3月23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重点整治车辆包括“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以及农村地区的三轮车和摩托车。重点道路涵盖了国道324线南宁至百色段、国道241线玉林至桂林段等关键路段。
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在整治过程中,交警部门将重点关注高速公路上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超速、超员、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在普通公路上则着重治理超载、超员、违法载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强超强会、严重超速、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以及违反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
案例警示,安全意识需提高
近期,广西各地已查处多起典型案例,以警示广大驾驶员:
- 饮酒驾驶、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3月18日晚,来宾市交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贾某喜饮酒后驾驶无证摩托车,并未佩戴安全头盔,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 超员行驶:3月19日,北海市交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7座小车超员,实载9人,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 超载行驶:贺州市交警接到举报后,查获一辆严重超载货车,实际总重量达117.14吨,超载比例高达62%,驾驶员被依法处罚。
- 超速行驶:3月13日,一辆粤G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以179km/h的速度行驶,超速比达49%,驾驶员被依法处罚。
交警提醒,安全出行至关重要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春季易困倦,应尽量避免长时间驾车,确保充分休息。出行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不超员、不超速、不违法载人、不酒驾醉驾。同时,关注路况和天气变化,合理安排行程,确保安全出行。
安全出行,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携手,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每一个出行者的安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