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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启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四城市先行试点,4月23日,自治区人社厅传来喜讯,广西自2024年4月起,将启动为期一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南宁、柳州、桂林和玉林四市荣幸成为首批试点城市,旨在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一、试点范围与条件
此次试点,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具体条件包括:在广西外居住(工作)半年(含)及以上,符合参保地异地就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要求;或参保地医疗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限于医疗技术和设备不能诊治或配置,并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要求。
二、备案与结算
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并经审核同意。异地就医工伤职工在就医地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工伤康复费和辅助器具配置费,将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三、协议机构与政策
广西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试点协议机构目前共有8家,包括自治区工人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工伤康复费,将执行就医地相关标准;辅助器具配置则遵循参保地目录规定。
这一试点工作的开展,无疑将为广西工伤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未来,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将更加完善,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改革举措的成效,为工伤职工的福祉贡献力量。